【博览资讯报道】在监管层的高压打击下,违规减持仍层出不穷,昨日再添一例。力元新材的一"大小非"股东--江阴市新理念投资有限公司由于违规减持,遭到上证所处罚。
经上证所核查,该"大小非"股东在2008年4月30日至5月21日期间,其指定在南京证券的证券账户通过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卖出力元新材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达1811775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1.14%。按照减持区间21.82元的平均成交价格计算,该股东共套现近3954万元。
截至4月11日力元新材的股东明细显示,该股东原持有483万股,占总股本的3.04%,是力元新材的第六大股东。
对其违反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以及相关规则,上证所的处罚决定为:对该"大小非"股东予以公开谴责,进入诚信档案,并对其证券账户实施限制交易,即自2008年5月22日至8月21日不得卖出在上证所挂牌交易的所有证券。同时,上证所对有关违规情况将上报中国证监会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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