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王予 实习生彭垒 刘思诗)国家税务总局日前透露,我国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提高两倍,取消外资企业用地不征税的优惠。昨从省地税局获悉,我省税额标准已划定,最高涨至每平方米20元。该标准已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
据介绍,以一等土地为例(土地按等级不同共分为9等),我省土地适用税额按行政地域划(不含建制镇和工矿区)分成五类,第一类是武汉市中心城区及开发区,每平方米20元。第二类是黄石、鄂州、十堰、荆州、襄樊、宜昌、荆门等地级市城区,每平方米16元,第三类如宜城等县级市每平方米6元,第四类如监利县等每平方米5元,最低的是武汉6个远城区每平方米4元。建制镇和工矿区不分等级,一律为每平方米2元。
土地使用税增加,将使房地产开发总成本略有上升,但对房价影响不大。据介绍,以武汉每平方米土地20元计算,若容积率(全部建筑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为1,每平方米房价税费成本增加10元;容积率为3,则成本仅增加3.3元。以一套90平方米的住宅计算,容积率为1,总成本增加约900元,容积率为3,总成本仅增300元。
省地税局有关人士称,对占地面积较大的大型企业来说,将促使企业合理使用土地,尽可能地节约。
此外,房地产商若将地征用下来后闲置不用,1万平方米一年就要多交10万元,也会促使房产商加快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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