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加入世贸组织承诺,我国将在2006年12月11日前向外资银行开放对我国境内公民的人民币业务,并取消开展业务的地域限制以及其他非审慎性限制,在承诺基础上对外资银行实行国民待遇。
15日,国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并将于12月1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规定,监管当局按照中国的加入世贸承诺,取消外资银行人民币业务的地域和客户限制,鼓励外资银行设立或者将现在的分行转制为在中国当地注册的法人银行。并将对法人银行和未转制的外资银行分行,将根据审慎监管原则,区别对待。外资银行分行在吸收中国居民的零售存款等人民币零售业务方面,将比法人银行受到更多限制。
●履行加入世贸承诺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认真履行各项承诺,并对外资银行实施自主开放措施。在华外资银行机构数量明显增加,业务品种和经营地域不断扩大。根据承诺,中国将在2006年12月11日前向外资银行开放对中国境内公民的人民币业务,并取消开展业务的地域限制以及其他非审慎性限制,在承诺基础上对外资银行实行国民待遇。纵观《外资银行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于外资银行全新业务范围的界定和监管原则的国民化,充分体现了我国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和认真履行承诺的负责任态度。
●“法人导向”提供平等竞技场
《条例》中,体现“法人导向”政策的主要有以下几项措施:首先,允许外国银行分行转为在华注册的法人银行;其次,法人银行可以全面开展人民币业务,不受地域和客户限制;第三,对法人银行及其下设分行注册资本和营运资金的要求与中资银行保持一致,法人银行注册资本为10亿元人民币,其下设分行营运资金为1亿元人民币,资本充足率本外币合并考核;最后,允许独资银行母行在中国申请保留一家从事外汇批发业务的分行。
●可发行人民币信用卡
按照新公布的《条例》,外国银行转制为中国注册的银行法人以后,可以发行人民币信用卡。
王兆星表示,按照现在中国金融业的职责分工,信用卡支付系统的管理、运行由中央银行负责。中国银行业监管部门为保证银行卡发行风险的可控性,将认真审核发行信用卡银行的风险管理和控制能力,以及其内部的信息技术支持能力。
●可吸收每笔不少于百万元存款
《条例》规定,在华外国银行分行可以经营人民币批发业务、吸收中国境内公民每笔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定期存款。
●港澳台比照适用
《条例》为落实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给予香港银行、澳门银行在内地开展业务的优惠政策,上述条例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金融机构在内地设立的银行机构,比照适用《条例》。
●体现审慎监管原则
宋大涵说,要求全面开展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银行是在中国内地注册的法人银行,完全是出于审慎监管的需要,其目的在于使监管更主动、有效和充分,以维护中国金融体系安全,保护存款人利益。
宋大涵说,许多国家的法律规定,清偿顺序是本国存款人优先于外国存款人,许多国家存款保险制度的安排也只允许外资法人银行加入。外国银行分行是其母行的组成部分,一旦母行发生流动性风险或支付危机,外国银行分行所在国家的存款人将无法得到优先清偿保障。
宋大涵说,开放本国公民本币业务,涉及国计民生,各国监管当局对此十分慎重。国际通行的做法是,允许在当地注册的外资法人银行从事本国公民本币业务,而外国银行分行则主要从事公司业务和机构业务。
在华外资银行本外币资产总额达1051亿美元
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16日介绍,截至今年9月末,在华外资银行本外币资产总额达到1051亿美元,占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的1.9%。据银监会发布的最新统计数据,截至9月末,在中国注册的外商独资和中外合资法人银行业机构共14家,下设17家分支行及附属机构;22个国家和地区的73家外国银行在中国24个城市设立了191家分行和61家支行;41个国家和地区的183家外国银行在中国24个城市设立242家代表处;在华外资银行存款总额达到334亿美元,贷款余额为549亿美元。
根据有关规定,外国银行分行、外商独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系营业性机构,经批准可按规定在中国经营存款、贷款、结算、托管和代理保险等业务,并可在符合开业时间、盈利状况和审慎经营等方面的条件后申请开办人民币业务。(本栏图文均据新华社16日电)
[新华时评] 外资银行给百姓带来什么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的发布,外资银行将从12月11日起陆续来到中国。中外资银行同台竞争,将使中国消费者享有更好的金融服务。
根据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中国将在2006年12月11日起向外资银行开放对中国境内公民的人民币业务,并取消开展业务的地域限制以及其他非审慎性限制,在承诺基础上对外资银行实行国民待遇。我国政府全面履行入世承诺,体现了负责任的大国风范。
一直呼喊“狼来了”,正是对外资银行冲击和挑战的反应。这也恰恰说明我国银行业在经验、服务和管理等方面仍存在不足。中国银监会副主席唐双宁曾用12个字概括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银行业的发展状况,即“起了步、上了路、水准低、不平衡”。
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后,外资持股比例逐渐提高或者干脆在华设立机构,将成为其进入中国的主要形式。从长远来看,外资银行将给中国客户的生活带来一些改变。由于开拓市场的需要,外资银行将为中国客户提供更多的新型服务项目,可以给中国百姓提供更多的个性化理财产品和优质服务。
同时,面对冲击和挑战,中资银行势必要改革和创新,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才能在新的竞争环境中生存和发展。外资银行变成了“邻居”,其长期探索积累的新技术、新产品以及利润生成和盈利模式、体制、机构、观念、监管体制和思路等,也可以供中资银行很好地借鉴。比如,促使中资银行提高国际市场活动能力,改善股权结构,实现金融业务综合化,完善电子化金融交易,丰富金融衍生产品,提升个性化金融服务等。这些改革和调整,最终将促使我国银行业从整体上提升服务和经营水平,形成竞争有序、符合市场和群众需要的金融服务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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